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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一男子发朋友圈散布谣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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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9 18: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晴-空 于 2019-6-9 18:49 编辑



6月6日,巧家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行政拘留1人。


6日10时许,巧家县公安局接到一匿名群众举报称,5月26日19时许,有个叫吴某云的人在微信群内散布谣言,文字内容为“巧家还要发生大事,你们看着吧?上次炸居委会,这次不知道炸哪里?”;5月30日15时许,吴某云又在该群内发布了一段群众拉横幅维权的视频,并配文 “西门口,白门口,那一转的”和 “马上整个巧家,全是拉横幅,游街的!你们看着吧!”。以上信息一经发布便被大量讨论,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6月6日,经依法传唤询问,吴某云如实供述了自己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


目前,吴某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同时对吴某云散布谣言所在群的群主张某勇进行了训诫。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勿造谣、信谣、传谣,勿企图通过网络谣言获取自身利益。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应当负有监管职责,即“谁建群谁负责”,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以警告,予以警告不听者应将其踢出群聊。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群主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有可能与涉罪成员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巧家警方、乌蒙青峰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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