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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检察官的灵魂拷问:点外卖,除了外卖的香气,还要考虑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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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18: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先问一下啊,以下说的是不是你?





工作太忙节奏快,点外卖;

突然想吃小龙虾,点外卖;



周末太短不想动,点外卖;

天气阴沉有点暗,点外卖!



心情失落有点丧,点外卖!

......

点外卖啊,总有万千种理由

但其实

归根结底可能就是一个字

懒!



确实
不用买菜
不用刷碗
送货上门
外卖的方便快捷
让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增长


接下来,是来自检察官的灵魂拷问






这些外卖的入网商家卫生条件达标了吗?

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吗?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咋样?

存在安全隐患吗?







有人说这些直击灵魂的拷问
平时可能没太注意
大多就考虑☟☟☟☟




现在就要提个醒了
除了外卖的香气
直击灵魂的这些问题也要注意嘛






说到这儿呢
就要提到绥江县检察院了

日前,绥江县检察院向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监督和管理。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网络餐饮检察建议书。




近年来,网络餐饮第三方服务平台成为大众购买食品的便捷渠道。但入网商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健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带着这一系列疑问,绥江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聚焦“食速达”、“幸福绥江”、“居居外卖”、“美团外卖”、“绥江同城”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了网络食品外卖平台、入网商家违法经营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调查发现,这些平台及入网商家在准入管理上存在漏洞。

经认真排查发现: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在入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页面进行公示,或是公示内容模糊不清、不易辨识;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主体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相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针对以上问题,绥江县检察院依法向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所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产业快速增长,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绥江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将持续跟进,全力护航绥江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来源:昭通检察(综合:绥江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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