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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这几位“路怒症”患者病得不轻,来看看警察蜀黍是怎么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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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5 17: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晴-空 于 2019-6-15 18:01 编辑

周末出游想去景点看花海~
结果却被堵在车海和人海?
拥堵路段,总是忍不住急刹、想超速?
听着刺耳的喇叭噪音简直想骂人?
夜间行车,被对面汽车大灯晃得狂按喇叭?
恭喜你!
你已经被路况“逼”成一位标准的
“路怒症”患者。





路 怒 症

是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一种愤怒情绪,“路怒症”已成“传染病”,也是当下十分流行的国际通病。




你要知道
“路怒”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1号患者
6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虹山派出所接报警:普吉路某小区门口,因为行车礼让发生纠纷,引发一方拿刀威胁他人。





民警了解到,那某驾车从小区停车场往外行驶,途径停车场大门遇到迎面驾车驶来的张某斌,那某认为对方让行较为容易,便停车等待对方让行,但张某斌却坚持要那某让行,双方僵持下,张某斌从车上下来后欲将车辆锁定,不让人通行。那某见状下车准备说理,张某斌从车上拿出一把30厘米长的刀过来威胁那某,还打电话叫来了祝某等8个人威胁那某,那某见状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斌、祝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号患者

6月11日,虹山所接群众报警在长虹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打架。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肖某驾驶出租车从长虹路转向学府路行驶,因前方车辆停车下人,肖某驾车减速慢行,阻挡到了后方骑电动车的尹某通行,尹某就骑车上前与其争吵并动手殴打肖某,正巧被路过群众看到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尹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处行政拘留5日。




3号患者

6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小南门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警求助,称自己在青年路被开车的人殴打。

民警了解到,李某开车行驶在青年路机动车道上,后方驾车的马某泽按喇叭催促,李某便减速让其先行,马某泽却将车行驶到李某车旁与其争吵,之后马某泽、马某峰从车上下来对李某进行殴打,将李某打伤。
经公安机关调查,对马某泽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马某峰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民警提示

斗气车万万开不得,“路怒”一族不计后果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存在潜在危险,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同时,驾驶人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小编最后想说:
其实路怒症的根源并不一定是马路上遇到的傻子,而是你自己的内心,冷静一点,人无完人,也许今天你遇到了无良的驾驶者,明天说不定你也犯了和他同样的错误,所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无论如何,路怒症是病,得治!千万别放任它!



▍来源:昆明五华110、虹山派出所  小南门派出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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