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晴-空 于 2019-4-15 09:19 编辑
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五批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迤博社区第七征收单元等3个征收单元被征收人与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附条件生效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比例已达80%以上,符合模拟征收转正式征收条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对迤博社区第七征收单元等3个征收单元内的土地与房屋及附属设施或附着物进行第五批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迤博社区第七、八、九征收单元,各征收单元房屋产权人(房屋所有人)名单详见附件。 三、征收主体 巧家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单位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各征收单元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迤博社区征迁工作组办公地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分别向被征收人下达移交房屋通知书,被征收人应按照通知要求时限完成搬迁,清空房屋,并移交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移交工作。 (三)被征收人对本次征收存在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迤博社区征迁工作组办公地点:白鹤滩镇迤博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18687083370。 (五)征收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3025002。 附件:迤博社区第七征收单元等3个征收单元房屋产权人(房屋所有人)名单 2019年4月13日 附件 迤博社区第七征收单元等3个征收单元房屋产权人(房屋所有人)名单
文章来源:微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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